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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部!公安部等三部门发文 明确袭警犯罪入罪标准
发布时间:2020/1/10   阅读:

央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(记者王启慧)公安部今天(10日)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,通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印发《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相关情况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了袭警犯罪的入罪标准,要求在办理此类案件时,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。

“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民警的人身权益,更是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破坏,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尊严和政权权威。”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介绍,《指导意见》于2019年12月27日印发并正式施行,是我国第一部由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联合出台的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。
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对民警人身直接实施撕咬、踢打、抱摔等直接攻击以及对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、警械等警用装备进行打砸等破坏,间接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行为均属于暴力袭警行为,应当适用刑法关于袭警从重处罚的规定。对使用凶器、危险品、驾驶机动车袭警等手段恶劣;造成民警轻微伤、警用装备严重毁损、造成他人伤亡、公私财产损失、犯罪嫌疑人脱逃、毁灭证据等严重后果;多人袭警或袭击民警二人以上;具有同类前科等7类情形,酌情再作进一步从重处罚,且一般不得适用缓刑。规定对于驾车冲撞、拖拽民警以及抢夺、抢劫民警枪支,危害公共安全或民警人身安全的,依法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抢劫枪支罪、抢夺枪支罪、故意杀人罪等重罪。
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在办理此类案件时,不能将袭警行为等同于一般故意伤害行为,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,而要综合考虑行为手段、方式以及对职务的影响程度。对于袭警犯罪,从严把握从宽幅度。

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赵斌介绍,《指导意见》对公检法机关在侦查、起诉、审判阶段开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,有助于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、规范办理流程、准确适用法律。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景峰称,明确袭警犯罪的入罪标准,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构筑了保障民警依法履职的防线。

来源:该文章转自搜狐新闻,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