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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5系列:部分品牌推送更新 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卷土重来
发布时间:2021/3/8   阅读:

2020年11月19日,江苏省消保委在与乐融致新电子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(简称“乐融公司”)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胜诉。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宣判中,江苏省消保委主张的“一键关闭”功能得到判决支持。然而,不到半年的时间,就有多家媒体爆料称,智能电视强制用户观看广告的现象依然存在,涉及的品牌包括小米、海信、夏普等电视品牌。


  系统更新后广告又回来

根据澎湃新闻相关消息报道,四川的消费者温先生指出,他于2018年花费8000多元购买了一款夏普品牌的智能电视。但在2020年年底一次电视系统自动更新后,电视开机时间相比以往有所延长,原本仅出现品牌标志的开机界面,也变为了动态的开机广告,大多是淘宝推广等商业广告,令一家人十分苦恼。

对此,温先生表示,“电视机是我一次性买断的,但现在突然被增加了十几秒的开机广告,而且没有任何人告知消费者。”另外,温先生还指出:“系统应该是越更新越好,现在更新后开机时间被延长了,居然还被投放了广告。”

温先生还称,自己曾多次联系客服,却被告知他所使用的电视机型号无法设置取消或一键跳过广告。在温先生看来,“开机界面如果是品牌logo或者风景画之类的我们都能理解,现在感觉自己家电视成了广告屏,肯定心里很堵”。

除了夏普电视外,还有某些品牌电视系统更新后,突然多了动态开机广告;有的品牌之前承诺广告能关闭,但现在又回到了广告快结束才能退出的局面。

就在2020年3月10日,在中国电子商会组织下,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、深圳市消费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牵头起草的《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技术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对外发布。根据该“意见稿”,智能电视的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,关闭广告提示窗应在广告播放后1s内显示,直至用户点击关闭广告提示窗或广播播放完毕前,应始终提供该提示窗。

另外,在2019年10月10日,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开机广告进行整改的问题约谈7家电视企业,包括夏普、小米等电视品牌就在其中。夏普官方还曾承诺,大部分机型(约占总量的76.8%)控制在广告出现3-5秒内弹出广告关闭提示,其中部分型号控制在广告出现1秒内弹出提出,争取于8月底(2020年)实现全机型导入。

有行业人士评价称,上一次整改涉及的品牌,和这次被投诉的品牌,很多都是重合的。这些品牌商家说一套做一套,整改后一切照旧,对用户缺少基本的尊重,属于典型的“店大欺客”。

开机广告问题揭示中国彩电市场陋习

对于自己投放开机广告的这一行为,去年乐融在法庭的抗辩似乎也是大多数电视品牌的对外的解释:认为电视开机时需要热机等待,如不播放广告会出现黑屏。但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却提出,从技术角度看,智能电视在开机期间播放广告,完全可以做到播放广告的同时提供一键关闭功能,被告方抗辩内容与事实不符。可以说,这样理由不仅不再被消费者相信,也不再被上级相关部门采信。

电视品牌投放开机广告的真正理由,其实就是将自己的电视销量转化成流量,然后再将流量售卖给广告商换取广告费用。西柚曾统计过,作为电视开机广告的最大受益者之一,乐融的前身乐视TV在2017年的开机广告收益就高达到180万一天,也就意味着他的开机广告每秒可以赚到1250元。而据澎拜新闻的报道称,现在有品牌的开机广告单日报价已经接近两百万元。


  有业内人士称,商家通过强制播放开机广告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,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却造成了实实在在的侵犯。上一轮整改遭遇反弹说明,其一,约谈整改的力度还明显不够;其二,光靠缺少强制执法效力的消费者协会等行业机构介入,缺少十足的约束力。他建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,要及时站出来,通过严格执法提高商家违法违规获利的代价,为消费者撑腰;比如,对于屡教不改且言而无信的商家,行业协会可以设置相应的行业黑名单累进处罚制度;此外,对商家还得加强属地管理,明确开机广告侵权的责任划分。

同时,消费者如果遇到电视出现开机广告时,也要懂得维护自身的权益。我国《消法》第十条规定:“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。”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不能自主关闭,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此外,如果品牌方在销售时未告知含有开机广告,则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。销售时未告知开机广告或未能提供一键关闭功能,侵害了消费者选择权。当消费者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时,才能让中国的商业环境更加健康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新浪科技综合